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脐带血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FURESTEM-CD Inj.)治疗中度活动期克罗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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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题目:

脐带血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FURESTEM-CD Inj.)治疗中度活动期克罗恩病

注册号:

NCT02000362

注册时间:

20148

研究类型:

干预性研究

申请人所在单位及国别:

Kang Stem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韩国)

研究所处的阶段:

I/II期临床试验

研究疾病:

克罗恩病

研究目的:

本研究I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价中度活动期克罗恩病患者接受FURESTEM-CD Inj.注射28天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IIa期临床试验的目的是确定FURESTEM-CD的治疗中度活动期克罗恩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是基于经细胞治疗后克罗恩病活性指数(CDAI<150

研究设计:

开放性单组试验

纳入标准:

1. 不限性别,年龄在2070岁之间;

2. 根据以下因素,受试者被诊断为克罗恩病:组织学或病理诊断意见;结肠镜诊断意见;放射学和血液学诊断意见;

3. 在筛选期间,受试者的克罗恩病活动指数(CDAI)在220450之间,并满足以下两条标准:C反应蛋白(CRP>0.3mg/dL;结肠镜检查显示超过3个非吻合溃疡(每个溃疡的直径须超过0.5厘米);

4. 克罗恩病病变范围:回肠,大肠,或者同时累及回肠和大肠;

5.对于患广泛性结肠炎超过8年或者局限性结肠炎超过12年的受试者,需要做结肠镜证实大肠部位无溃疡;

6. 受试者需满足以下药物治疗的标准:a,受试者目前用药治疗失败,并符合下列标准的一项以上:连续服用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甲氨蝶呤、6-MP);曾经不正确地服用或不能耐受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AZA、氨甲喋呤、6-MP);依赖糖皮质激素或曾经对激素有依赖性;b,受试者曾对抗肿瘤坏死因子的治疗反应不良或者不能耐受,包括英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Certolizumab单抗;

7. 在筛选期间,受试者满足以下临床检测值范围:血红蛋白≥8.0g/dLWBC计数≥3000/μL;淋巴细胞计数≥500/μL100000/μL≤血小板计数≤1200000/μLASTALT3倍正常上限;ALP3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血清白蛋白≥2.0 g/dLPT≤正常上限;aPTT≤正常上限;

8. 在临床研究期间,受试者须同意使用以下避孕措施:a,女性受试者须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一项以上:筛选前至少一年前就已绝经;做过节育手术;受试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同意禁止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使用至少两种避孕措施,直至本项临床研究结束;b,男性受试者即使做过节育手术(比如输精管切除术),为了以防万一,须满足以下条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同意禁止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或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直至本项临床研究结束;

9. 受试者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消化道方面的排除标准:

a,克罗恩病病变仅侵及回肠末端;

b,筛选期间发现有腹腔脓肿;

c,筛选期间发现有肛门周围脓肿;

d,结肠次全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术;

e,短肠综合征;

f,开始登记的3周前在进行要素膳,鼻饲或静脉营养;

g,做过回肠造口或结肠造口术;

h,筛选期之前去除现有的挂线;

i,有临床症状的肠狭窄;

j,首席研究员认为受试者需要接受外科手术治疗克罗恩病导致的小肠病变;

k,未切除的大肠腺瘤;

l,慢性炎症相关的发育不良;

2.  用药排除标准:

a,入组前4周内前受试者服用一种以上的下列药物:环孢菌素、他克莫司、沙利度胺、阿达木单抗、静脉应用肾上腺皮质类固醇;

b,入组前10周内前受试者服用一种以上的下列药物:英夫利昔单抗、Cetolizumab单抗以及各类生物制剂;

c,入组前2周内前受试者服用5-ASA或皮质类固醇局部治疗(栓剂或灌肠剂);

d,在临床研究期间或特定期间用于治疗克罗恩病的伴随药物剂量不稳定,如下所示:入组前至少4周在口服5-ASA;入组前至少2周在口服皮质类固醇激素(强的松20毫克≤/天或布地奈德≤9mg/天);入组前至少2周在使用抗生素(如甲硝唑)治疗克罗恩病;入组前至少4周在使用免疫抑制剂;

3. 感染性疾病的排除标准:

a,急性或慢性肝炎(甲肝、乙肝、丙肝):抗HAV IgM阳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c IgMHBc IgG阳性(当受试者的抗HBs Ab阳性时可能被纳入组,只要该受试者的两个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抗HBc IgM阴性或抗HBc IgG阳性);HCV-Ab阳性;

b,肺结核:

活动期肺结核;

潜伏性结核:符合以下条件一条以上的受试者:

入组前4周内结核病的QuantiFERON-GOLD检测阳性或连续2倍不确定;在入组前3个月内达10mm以上(当受试者正在接受每天15毫克以上的泼尼松注射治疗时,结核菌素皮试形成的皮丘试验值是5毫米);入组前3个月内通过X射线检查显示肺结核瘢痕;

c, 各种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d, 入组前4周内接种各种活疫苗,除外流感疫苗中;

e, 筛选随访4周前或筛选随访期间临床表现明显的感染(肺炎,肾盂肾炎,对难辨梭状芽孢杆菌感染等);

3.  一般排除标准:

a,已接受过干细胞治疗的受试者;

b,有恶性肿瘤病史,除外以下情况:接受过妥善治疗的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接受注册至少一年前患过扁平细胞皮肤癌经妥善治疗且未复发;接受注册至少3年前患过宫颈原位癌经妥善治疗且未复发;

c,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

d,正在经行母乳喂养的女性;

e, 不稳定、不能调控的疾病(比如心血管,肺,肝,肾,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的器官,血液,免疫,内分泌/代谢等相关疾病)并且可能会对受试者造成安全隐患或干预本临床研究;

f,注册前4周内接受过全麻手术或在临床研究中估计有需要进行全身麻醉手术;

g,主要的神经系统疾病病史,包括中风,多发性硬化,脑瘤,神经退行性性疾病;

h,对磁共振造影剂过敏反应史;

i,药物乱用史或者酗酒史;

j,可能会对本临床研究造成干扰的精神问题;

k,可能会对本临床随访和过程观察造成干扰的任何问题;

l,首席研究员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m,受试者在入组4周内或者目前接受其它试验产品的注射;

研究实施时间:

20148-20164

试验现状:

招募中

受试者例数(估计):

24

受试者年龄及性别:

20-70岁,性别不限

测量(评价)指标:

细胞治疗的不良事件发生例数,克罗恩病活动指数小于150的参与者比例,克罗恩病活动指数减小值超过70的参与者比例,C反应蛋白变化,CDEIS值变化,磁共振胃肠检查的评分变化,粪便钙卫蛋白变化,IBDQ评分变化,SF-36生活质量量表评分变化,瘘管引流病例数的减少,临床研究期间任何不良事件。

处理组:

队列1:细胞数目为5.0 x 10^7

队列2:细胞数目为1.0 x 10^8

干预措施: 脐带血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FURESTEM-CD Inj.)注射

clinicaltrials 网址链接:https://www.clinicaltrials.gov/ct2/show/NCT02000362?term=mesenchymal+stem+cell+OR+mesenchymal+stromal+cells&rank=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