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RMS在过去18个月内没有一个严重的复发或没有一次GEL或过去18个月没有一个新的T2病灶。 2. SPMS在过去的18个月无复发,并且MRI未显示新病灶(GEL或T2 阳性)。 3. PPMS的CSF无OCBs阳性或在过去18个月中没有一次GEL或新的T2病灶。 4. 骨髓获取MSCs前3个月无钆增强病灶。 5. 以前未能满足纳入标准而不合格的患者,的MRI要求不会再作检讨,即便进一步的影像显示≥1次GEL而满足标准也不进行再次评估。 6.在规定的时间(4周内)骨髓(BM)样本产生的MSCs不适合临床使用。 7. 在过去的3个月给予了任何免疫抑制治疗,包括那他珠单抗和芬戈莫德。 8. 过去1个月内给予了β干扰素和醋酸格拉替雷治疗。 9. 在过去的2年给予了阿仑单抗(CAMPATH-1H)治疗。 10.全淋巴放疗和自体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前。 11.在加入研究6个月前参与任何实验药物的临床试验。 12.在过去30天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 13.存在任何活动或慢性感染。 14.除外已经缓解了一年以上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原位癌的既往恶性肿瘤。 15.严重的限制寿命的任何伴随疾病。 16.血细胞计数异常,既往脊髓发育不良或其他血细胞减少疾病。 17.已知妊娠,筛查期的尿妊娠试验阳性或怀孕风险(这包括在研究期间不愿意实行积极避孕的患者)。 18. MRI禁忌症。 19.预计肾小球滤过率(eGFR)<60 ml/min/1.73m2或既往或现存肾损害(如血清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 20不能给予书面通知同意/遵循研究过程。 21.合并任何研究者认为参与这项研究会使患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风险或将干扰功能评估的重要的器官功能障碍或伴随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