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线肾小球滤过率等于或小于45毫升/分钟/1.73平方米。 2. 有资格获得或要求标准的对非缺血性扩张型心肌病的手术治疗或经皮介入护理。 3. 存在人工主动脉瓣或心脏紧缩设备。 4. 存在人工二尖瓣。 5. 既往心肌梗死(MI)记录在案的临床病史,其中将包括心肌酶和/或心肌梗死一致的心电图变化的高度。 6. 由于非缺血性扩张型心肌病的诊断瓣膜功能不全,二尖瓣关闭不全,心动过速,或心肌炎。 7. 以往的治疗心肌梗死后左心功能不全包括PCI和溶栓治疗。 8. 存在已知LV血栓,主动脉夹层,或主动脉瘤。 9. 一个或多个主要心外膜冠状动脉存在70%或更大的心外膜狭窄。 10.主动脉瓣狭窄(主动脉瓣狭窄分级为1.5平方厘米或更小)。 11.中等严重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超声心动图评估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分级为2级或以上)。 12.在没有去纤颤器的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短阵室性心动过速≥20次连续或在没有心脏起搏器功能完整的二度或三度心脏传导阻滞)或QT间期> 550毫秒的心电图筛查的证据。 · 30天内做过AICD程序(AICD firing in the past 30 days prior to the procedure) 13.有资格或需要冠状动脉血运重建。 14.糖尿病控制不佳的血糖水平和/或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15.有血液学异常,血细胞比容<25%,白细胞<2500 / UL或血小板值<100,000 / UL,无其它原因。 16.有肝功能损害,如由酶(ALT和AST)大于三倍ULN。 17.有凝血病症=(INR> 1.3),病因不可逆。 18.严重放射造影过敏。 19.已知的过敏对青霉素或链霉素。 20.器官移植接受者。 21.具有器官或细胞移植排斥的历史。 22.在5年内恶性肿瘤的临床史(即,患者的先有恶性肿瘤必须是无病5年),除了治疗性处理的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或宫颈癌。 23.非心脏条件,寿命为<1年。 24.在长期治疗与免疫抑制剂药物。 25.血清阳性艾滋病毒,肝炎BSAG,病毒血症或丙型肝炎 26.女患者已怀孕,或有生育潜力和未使用有效的避孕节育。 27.24个月内吸毒或酗酒史。 28.目前已参与(或在过去30天参与)在研究性治疗项目。 |